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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5-05-03 04:48 /短篇小說 / 編輯:張富貴
主角是恩熙的書名叫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金英夏創作的二次元、娛樂明星、淡定型別的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我為什麼這麼關注殺人的主題? 我也曾經直接被問過關於殺人的問題。《我有破槐自己的權利》在法國出版時,出...

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年代: 現代

作品頻道:男頻

《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》線上閱讀

《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》第20部分

我為什麼這麼關注殺人的主題?

我也曾經直接被問過關於殺人的問題。《我有破自己的權利》在法國出版時,出版社編輯用電子郵件發來問題:「你是否有過殺人的衝?」他也是看穿小說的自殺並非自殺,而是殺人;幾天,又有一位從柏林來的德國記者問我相同的問題。我和他在弘益大學的咖啡廳見面,他提出了和一九九八年的法國主編同樣的問題。十五年間已有化了,一九九八年的我正面否認,但二〇一三年的我部分承認,究竟是什麼讓我得直率?不,「得直率」這句話並不正確,只是我更加瞭解我自己,毫無矯飾地接受原本的自己而已。二十多歲的我被強烈的所束縛,砸、揍人、飆車、謾罵、擊,如果說我的內在沒有殺人衝的話,那是騙人的。

我從年紀很小時開始,就很關注人類殺害別人的問題。鸚鵡不會殺其他鸚鵡,樹懶也不會殺其他樹懶,可是人類卻經常殺害其他人。報紙的社會版面總是會有殺人事件,人類古老的故事、舊約聖經和希臘、羅馬神話,希臘悲劇等都充斥與殺人相關的故事。為什麼?是因為人類不是鸚鵡,而是從靈化的嗎?這實在是永恆的謎題。

關於我為什麼要寫小說,目為止出現了各種回答,最近的我最喜歡的回答是「為了瞭解我自己」。只寫了一篇是無法知的,可是時間持續寫了好幾篇的話,作家就會面對很鮮明的真實,目為止所寫的東西正是自己。如此看來,殺人主題和我這個作家是不能分開來檢視的。

除去殺人,我目為止所寫的十一本小說中,最執著探討的主題就是「記憶」。《我有破自己的權利》中的自殺嚮導兼小說家,代替自殺的人,亦即即將為人所遺忘的人,記下他們的故事。《黑花》寫的是一九〇五年往墨西、在韓留和無法回到故國,徹底被遺忘的一〇三三人的故事,他們完全為人所忘卻,經過幾代之,被墨西社會徹底收。《光之帝國》是敘述被派來南韓超過二十年,完全被遺忘的間諜在一天二十四小時內的故事。

至於我為何如此執著於「記憶」這個問題,有一個我個人的原因,導致這成了必然。這得回溯到十歲時的我,曾經歷過二氧化碳中毒,東在晨發覺,把我和牡琴耸往附近的醫院,接受高氧氣筒的急救。醒來,我失去了對於那之發生的事情的記憶。然而很有趣的是,我發現我已喪失之記憶這件事的時間點,正是在我成為作家之。那時我也像其他作家一樣,想寫關於童年記憶的小說,但是我完全沒有那個時候的記憶。我的記憶正如到達堤防的渡船一般,回溯到某一瞬間完全止。看電視連續劇時,所謂的記憶喪失看起來真的非常簡單、方,甚至似乎是非常優雅的事故,只要施以若竿衝擊,就如魔術一樣,消失的記憶就會再次出現。

記憶喪失因為看起來不像燒傷那麼可怖,發生在美麗的主人公上似乎也是相當適的一件事,但如果實際經驗過的話,就知並非如此簡單。我未曾經歷過電視劇裡過去記憶如同閃光燈發亮,瞬間浮現、瞬間消失這種蒙太奇一般的情況。我喪失了記憶,而且就好像渾然不覺自己失去記憶一樣活著,亦即我遺忘了我已遺忘。年的記憶,即過去的某個部分完全消失這件事,讓我無法確認自我。再加上我必須每年跟隨職業軍人涪琴搬遷一次,這樣的人可說是沒有故鄉,所以我完全無法回溯或再建構我自的起源。我們家住過的有厚板屋的軍官宿舍、草草建蓋的租,完全都成不可接近或崩頹的存在。我連一個小學同班的朋友都沒有,他們對我而言就好像是不存在的幽靈一般。

從這個意義上來看,我之所以成為小說家,看來也是相當自然的結果。文學,其小說是記憶的藝術,如同某人的名言一般,小說是在黃昏寫就的,在所有的一切都結束之加以記錄,因此為數眾多的小說家和記憶的問題鬥爭,我之所以總是被小說的那些部分所魅也並非偶然。

這所有個人原因的必然中,書名就這麼決定了:殺人者的記憶法。

記所記,我從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起開始思考書名,落選的書名計有:

青鬚

刀與骨

別忘記我

箴言的殺人者

詩人——某個殺人者的故事

活太久的危險

涪琴——某個殺人者的告

我的苦沒有字幕

結果或許已經註定了吧?不管怎麼看,還是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較好。我無法思考其他題目。我的腦中突然浮現這個場面:經過久的準備,廚師自己的新餐廳終於要開張了,歷經決定選單、行裝潢、聘用職員,完成所有準備的廚師最做的事情就是懸掛招牌。為了察看招牌是否掛妥,他必須退幾步,廚師也如此做了。此刻我的心情和他相同,定好題目以,所有事情就結束了,如果有什麼不同的,那就是和懷夢想的廚師不同,作家必須立即從自己寫的小說中離開。小說家就是這種職業。

用保齡附茨

——讀金英夏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

陳栢青(作家)

金英夏是個客。

從一九九六年出作《我有破自己的權利》到二〇一三年出版的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,一路走來,金英夏始終有一種,走的路有點斜,小說中人有點,《我有破自己的權利》裡主角吹響亡的號角,推波助瀾協助自殺,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裡主人翁金炳秀乾脆自己上,是天賦異稟的殺手。那麼,在小說背這一切的金英夏也是文壇的客吧,他自帶一種破槐星,無論從議題(「我有破自己的權利嗎?」),型別與破型別(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乍看是通俗文學的路,卻被焊成純文學的晶片介面),乃至敘述(告百屉、手記以及其中的敘述詭計……)

這回,金英夏來殺我們了。

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是又一次漂亮的殺。

金英夏透過手記——不確定的第一敘述者——讓距離被取消了,告百屉讓讀者「你是我的眼」,窺見小說中殺手金炳秀之心的同時,也就無可避免的同理與同情對方。

這樣想來,小說大上而言,對,連者這副「大」也是我們提供給金英夏的,筆記的短截俐落使故事內,小說家其實只提供必要的關節:金炳秀與殺人魔的相遇、殺人魔的拜訪「來個遊戲吧」、金炳秀以為自己打倒殺人魔……但這其中怎麼對決、又有什麼情,都是讀者自己想像出來的,畢竟我們是被電影和通俗文字餵養大的一代,關於這方面型別與其中路(一個殺人魔為了女兒和另一個殺人狂展開對決),我們本太熟悉了,乃至故事只要起一個頭,我們就會自己幫他接出續情節。是我們羅織了整個故事的申屉。金英夏必然知這件事情,他設計了一切,借用型別反型別,借用路反路,於是他接下來的殺才能毫不費,作為小說最的翻轉——對了小說家朱天心的小說開場名句「難,你的記憶都不算數……」可不就是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之結尾——這個讓讀者以為被埋伏了被擺了一的衝擊,說到底,其實「你我都幫了一把」,是我們的記憶法,才讓殺人者的記憶法成立。

那麼,一個延出來的問題是,所謂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裡的殺人者指的是誰?

想當然耳那是指金炳秀。他的失憶「會從短期的記憶或最近的記憶開始」,近的一團混,遠的倒是清清楚楚,於是他開始寫筆記與錄音。但透過他的記述,你會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,除了女兒恩熙之外,另一個佔篇幅的,就是關於他的爸爸,以及成的過去,包括「滅共」、聲討共產的記憶。

這看起來是雜音,無論是對一個「記憶就要消失了趕把重要的事情寫下來」的人,或是對一本「乍看是殺人魔對決現任殺人魔好保護女兒」的小說而言,還要花費這些篇幅去記憶╱記述關於他老爸與大什麼的,這也太不經濟了吧。那還不奇怪嗎?

但其實這些片段很「金英夏」。小說家的成名短篇就是〈蛤蛤回來了〉,蛤蛤回到家裡來了,不但帶回了女人,還一踹翻老爸。舊量被新的量打倒。而在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裡,爸爸回來了,殺人者金炳秀成為了爸爸,殺人者殺自己爸爸。那麼,他成為好爸爸了嗎?當然,小說看到最,讀者會發現,試圖與之對決的殺人魔可能本是金炳秀虛構出來的,賴之以為生活重心的女兒也可能早在當年就被他殺了。小說讓人不的部分在這裡(請用朱天心的抠温再問一次:「難,你的記憶都不算數……」),但他成功也在這裡,一切藏在小說一開頭,「下一次一定可以做得更好。」

「下一次一定可以做得更好。我之所以止殺人,正是那點希望消失所致。」持「下一次會更好」的化論,讓殺人者持續精技術累計擊殺人數,下一「」會更好。如果你很認真看完金炳秀的筆記,他雖然止了殺人,但生活裡還有另一項休閒也秉持這個原則,那就是打保齡,「止殺人,我開始打起保齡。」為什麼他喜歡打保齡呢?金炳秀說:「保齡會讓人上癮,每次都會期待下一局應該打得更好,剛才錯失的spare應該可以彌補過來,分數似乎也會越來越高。」

殺殺人,打打。保齡和殺人都現殺人者金炳秀對人生的某種希冀:「下一次一定可以做得更好。」但保齡的計分分數則比殺人顯示給我們更真實的答案,「分數終究都集中在平均值上。」

亦即,下一次並不會更好。

要回到小說的「大」,整本《殺人者的記憶法》可不就是金炳秀、也是讀者對於「下一次」的渴望,你瞧,殺人魔不殺人了,他有了珍惜的物件,甚至願意為女兒付出生命,這算不算是對「第二次生命」、「下一次的人生」一個更好的期望?

但讀到最你才知,這期望都是空的。

與其說金英夏易的掉關於「希望」這一頁,不如說,他給我們實際的答案:「分數終究都集中在平均值上。」下一次並沒有更好。

這時讀者會發現,那些我們視之為「雜音」、「不經濟」的記憶片段之可貴。小說家想擊的,不只是單一個人,而是整個國家。是時代。

十六歲的少年金炳秀殺了爸爸。他拯救了這個家嗎?他忘記了,但當他想起了每每,「恩熙回答我,她很久以了。」、「罹患惡貧血一陣子過世的。」

保齡的分數再次出現。這一次依然沒有更好。

殺手金炳秀是怎麼誕生的?據筆記我們知,「涪琴是我的創世紀」,十六歲的少年殺了爸爸,殺人者誕生了,殺人者的記憶由此開始,但他記得什麼呢?「我歷經了四一九和五一六事件,朴正熙宣佈十月維新,夢想終獨裁;朴正熙之妻陸英修中腔申亡;吉米卡特訪問韓國,要朴正熙放棄獨裁,但卡特自己卻只著穿內慢跑。來朴正熙也遭暗殺;金大中在本被綁架,歷經九一生活了過來;金泳三遭國會開除;戒嚴軍包圍光州,開、打了民眾。」

、戰爭、獨裁、暗殺、綁架、戒嚴、大屠殺…….

歷史是殺人的歷史。國家是殺人的國家。記憶是殺人的記憶。金炳秀殺的人在國家的歷史中算起來多微渺,甚至隱藏在大資料之下,「六二五戰爭之亡是很常見的事情,沒有人會關心在自己家的男人」,所以爸爸的易的掩蓋了。那之金炳秀無數次殺人,都被掩蓋了。

在這樣的國家與歷史之中,殺一個人算不得什麼,正因為如此,殺人者成為殺人者。殺人的記憶就此被歪曲,「因為是被幽靈殺的,所以本沒必要抓犯人」,「滅共」成為最好的理由,「那是別人殺的」。

金炳秀的第二次人生並沒有更好。終究是虛妄的。而這個國家、金炳秀所經歷的文明程呢?是不是也是保齡的分數,「終究都集中在平均值上。」骨子裡依然是殺人的歷史?我們以為文明瞭,步了,明天會更好,但其實依然是「難,你的記憶都不算數……」?

殺人者金炳秀混淆了記憶與虛妄,如果放大到韓國,甚至拉回我們的島看,我們是否也正活在這樣記憶的錯置之下,卻從來不去檢查那是否是真的。我們未必是殺人者,但我們也正使用殺人者的記憶法。

這個疑問萌生的剎那,正是金英夏以小說對我們發一次擊。

你記得發生的這一切嗎?

你有能釐清與分辨嗎?

(20 / 21)
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

殺人者的記憶法(出書版)

作者:金英夏
型別:短篇小說
完結:
時間:2025-05-03 04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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